天津银行23亿存款“悬案”解密

  原标题:非阳光业务之下的阴影天津银行23亿存款“悬案”解密

  “在天津银行济南分行成功骗得3亿后,骗子居然还想“如法炮制”再套取20亿!是什么让他们竟敢如此猖狂?不过,对于天津银行来说,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遇到上亿的案件了……”

  于港股上市尚未满一年天津银行,在2014年至今接连遭遇多次金额达数亿的诈骗,是骗子“胆儿”太肥,还是其风控体系有漏洞可言呢?

  3年前的23亿悬案

  近期,天津银行早年间的23亿悬案再度被人们提起,随着2017年的2月28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这起案件的神秘面纱也逐步被揭开……

  事实上,这件涉及金额为23亿的案件,发生于2014年11月。根据起诉书显示,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于2014年11月向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警,该行在存入一笔20亿款项时,发现存款异常,张某等人涉嫌用伪造的大额存款证明书骗取资金。

  而后,经过济南警方的追查发现,张某等人早在2014年5月就已成功实现过这一诈骗。另有一笔3亿元的存款也已莫名的“失踪”。此事在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2014年年报中有着详细的记载。主要的事情经过为:

  谁知,定期存款却也出了“差错”。

  只因合众资管的钱并没有如同常规的定期存款一样进入银行系统,而是被张某做了手脚,流入了非阳光业务的“存款通道”。

  非阳光业务不在“阳光下”,游离于监管之外。银行关心业绩,金融单位关心存款,资金掮客游说其间搭建着灰色“存款通道”,“博弈”各方的利益,并从中获取利益。在2015年5月期间,随着众合年报的公布更是有多家媒体着重报道了此事。

  天津银行总行随后即发表了申明,表示“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合众资管三方共同订立的《委托资产管理及托管合同》,不涉及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在此合同的订立和执行中,没有与订立合同的任何一方有过接触和洽谈,更没有任何的利益和责任”;“天津银行济南分行没有办理过合众资管3亿元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业务”;“报道中提到的‘张承康’不是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此按键的关键人物张某尽管已被天津银行否认并非是其员工。但据无线济南-金融市场部最新报道,张某在法庭上却提到,“因为当时银行给我办了工资卡,还有工牌。我也误认为自己是银行员工。”究竟有多少这样的营销人员可以自如的出入银行,甚至持有工牌?细节上让人细思极恐。目前此案尚未有最终论断。

  不止一次爆雷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4年1月中旬,就有9家公司及5名个人在天津银行天保支行办理存款业务后,陆续发现现金存款账户内的存款在储户本人未进行款项转出操作,同时也未委托他人取款的情况下,出现了账户内存款凭空减少或消失的情形,涉案总金额高达4亿元。

  2016年4月8日,刚在港股上市一周的天津银行,更是惊爆出7.86亿票据案。这与同年的农行39.15亿票据案类似。据天津银行在港交所公告称,其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风险事件,涉及风险金额为7.86亿元人民币。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本无辜的“票据”酿成大案。这一风险事件也打破了市场对票据行业“低风险”的固有印象。不过,这其中银行是否就能够推脱干系了呢?这难道不正是反应了银行监管不力的问题吗。亡羊补牢,为时未晚。严格落实自审机制,完善风险控制制度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

 
(责任编辑:东营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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