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网讯 现如今,银行产品宣传、营销渠道丰富多样,客户接收信息的渠道也更加广泛,但这也给银行员工对产品宣传营销时语言措词的合规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期,东营港支行组织各网点对《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关于光大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进行了学习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自查。就如同通报中的情形,只因在发送营销短信时没有在意“发行”与“代销”而违反了一系列监管规定。其实,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可能也不乏有类似情况的出现,包括在转发宣传某些产品时,也可能出现“顶级”、“最佳”等类似用语或是图片、文字违反了《广告法》的情形。
虽然通过移动互联渠道进行产品宣传增加了受众群体,但银行员工作为宣传发布者更应该严格谨慎。一方面要强化自身的合规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相关法律、行规的学习,真正做到学、懂、通,以免因不知道而受到监管或法律的处罚。另一方面要严格审核对外发布的营销短信或方案,确保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尽量避免使用“不限于”“不少于”等没有明确上限或不确定性表述等现象,切莫因细节上疏忽而误碰法律监管红线。(通讯员 刘倩倩)